發表於 2006-12-22 11:44:23

飛男友要賠錢 女子罰8萬掟煲費

飛男友要賠錢 女子罰8萬掟煲費 (明報) 12月 21日 星期四 05:05AM 【明報專訊】拍拖一定要結婚?日本法院認為一對男女的關係密不可分,判處另嫁他人的女子,賠償男方約8萬元「掟煲費」。

男方「飽受精神打擊」
東京(相關新聞 - 網站)法院周二就一宗男女情變的訴訟作出判決,女方需賠償120萬日圓(7.9萬港元)給男方。這對男女曾以結婚為前提談戀愛,但女方突然向男友提出分手,兩個月後女方更與另一男子結婚。此舉令男方「飽受精神打擊」,於是告上法庭,要求女方賠償1000萬日圓(約70萬港元)。
東京地方法院裁判官片田信宏說﹕「即使雙方沒有訂婚,但兩人是以結婚為前提談戀愛。女方雖表示分手後會跟男方繼續保持良好關係,但她不到兩個月就與他人結婚。女方沒有認真履行中止戀愛關係時應盡的義務。」
共同社

Mania 發表於 2006-12-22 12:36:20

=.=咁都得

tommywong301 發表於 2006-12-22 14:45:19

所以唔好亂飛男友!

發表於 2006-12-22 15:15:15

甩女都有一定的報應= =lol

肥權 發表於 2006-12-25 22:09:21

個point係=.=...
甩女唔係同佢講會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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