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於 2007-3-10 15:16:34

《女性的尊嚴為何物?》

  每個人,不分男女也有尊嚴,但尊嚴為何物?

  妓女,在早期甚至遠古的社會來說,是一種職業,一種低格下賤的職業,身為一個妓女,她便要終身承受被人恥笑的命運,因為她們甘願以肉體來換取生活的所需,而不是透過正當的職業去賺取金錢,所以她們是低賤的。

  當然,我們不得不承認一點,有部份的妓女是被迫的,不是自願的,她們有不同的悲慘理由而淪落風塵之地,所以,我們也會同情她們,因為她們是無可奈何的。

  反觀現代的女性,我本人實在非常不明白,為什麼一種低賤的職業──妓女,她們會認為是一種該被人羡慕、妒忌、讚賞的職業。

  實在很可笑,甚至可悲。

  據報章所見,最近在台灣一些女學生正流行一種被「契爺」包的風氣,所謂的契爺便是一些年紀較大的男人,他們會為這些女學生租房子住、交學費,每月還動輒給予十萬元新台幣(約二萬五千港元)作零用錢。

  為了錢,甘願出賣肉體,甘願偷偷摸摸地做他人的情婦,甚至能高呼:「比當援交妹有尊嚴。」

  尊嚴,不知道她們是否瞭解尊嚴為何物?據知這些女學生還在私底下互相祝福,甚至乎得到其他女同學的羡慕。

  妓女和援交妹,有何分別?被人「包」與出賣肉體又有何分別?有些女人說:「你不會明白,我倆很好,為甚麼不能在一起?」

  或許,她們的確將愛情和情慾混淆了,這是無知還是無腦,我不知道,但如此腐爛的思想,實在令人慨嘆與痛心。

  古往今來,女性一直處於一些無權無勢、男女不平等的社會之下,現今社會終於能趨向男女平等的時候,為什麼這些女人卻仍然蒙蔽在男人的手段之下?

  有d有兒的男人對妳說愛妳,那是騙妳的,他愛妳的話,又何必租房子而不是買房子?又何必告訴妳:「我雖然有老婆仔女,同老婆又冇乜感情,但我有義務和責任呀!所以原諒我不能離婚。」

  不要告訴我「他是真心愛我」、「我不求名份,這樣便夠了」、「我不會破壞他家庭呀」、「我們相愛呀」等等,他是否愛妳,妳自己心知肚明,別再自欺欺人,願意放棄家庭而選擇情婦的男人少之又少,縱使他真能選擇放棄妻兒,這種男人,不要也罷。

  姊妹們,醒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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