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於 2007-4-22 10:30:45

德國食人狂 (字) 無嚇人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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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3日,在德国中部城市卡塞尔,因杀人和吃人肉而臭名远扬的德国人阿明·迈韦斯到了法庭仍无悔意。迈韦斯供认,他于2001年在互联网上刊登“广告”,“征集”自愿被杀和被吃的人。2001年3月,他杀害并吃掉了柏林一名前来应征的43岁的电脑工程师。2002年12月,有人在网上看见了迈韦斯的 “广告”后报警,警方随即将其抓获。

德国食人狂自爆人肉味如猪肉


「我可以告诉你,人肉的味道像猪肉。」这是被控杀人并进
食尸体的德国人迈韦斯,向警方形容他吃人肉的感觉。这名恍如电影《沉默的羔羊》中
主角历达博士的食人狂魔,将在下月受审。他日前接受德国杂志《明星》访问,将他寻
找「猎物」及杀人的过程公开。
迈韦斯在网上认识一名自愿被吃的男子和吃下他后,曾试图寻找其他自愿者不遂。食人
狂迈韦斯两年前吃下布兰德斯,即将接受审讯,他周四接受德国《明星》杂志访问时透
露在网上寻找受害人的详情。

检察官说,迈韦斯从布兰德斯的身体切下六十五磅肉,将人肉贴上牛臀肉、牛扒、牛
柳、火腿和烟肉的标签。他将人肉贮存在雪柜内,并在花园烧烤人肉。四十一岁的迈韦
斯是高薪的电脑程式编写员,居住在卡塞尔以南的城镇罗滕堡。他说,杀死布兰德斯使
他感到「有满足感,就像已婚一样」。

泰晤士报网站报道说,迈韦斯从十二岁起便一直幻想杀人和食人肉,并想像将朋友放在
烧烤叉上「慢慢串烧」。他花了二十九年和发出了四百三十封电子邮件才实现他变态的
梦想。

迈韦斯告诉警方,他在一个名叫「美食家、食人狂和被吃者」的网上聊天室联络其他拥
有相同狂想的人士,网名是弗兰基。他的要求十分具体:寻找一名希望在被刀插死前切
下阳具品尝的男子。令人惊讶的是居然有应徵者。

来自柏林施潘道、四十三岁的布兰德斯是双性恋者和心理不平衡的人。迈韦斯给布兰德
斯喝白兰地酒和服食镇静剂,切下布兰德斯的阳具,并跟他一同品尝用蒜头、盐和胡椒
粉调味和煎过的阳具。然后,迈韦斯把十八厘米长的利刀插入布兰德斯的胸部,将他插
死。迈韦斯用摄录机拍下整个过程。

迈韦斯继续寻找新的自愿者,并联络在英国伦敦、德国卡塞尔、埃森和法兰克福的男
子。一名来自奥地利因斯布鲁克的学生应徵成为迈韦斯的下一顿大餐,但当他发觉迈韦
斯并不是开玩笑时便报警。布兰德斯是唯一的受害人。

迈韦斯首先将尸体的大腿肉,以蒜茸及香料烹调食用,并以南非葡萄酒佐膳。迈韦斯后
来将剩下的骨骼埋在花园,但他保留了死者一条手臂,并用□炉烘乾,准备像火腿吊起
风乾。

迈韦斯食髓知味,在网站公开他吃人过程的照片,并成功引来一名伦敦男子回应。这名
男子遭迈韦斯以保鲜纸包起,并以不同肉类的标签钉在身上。这名男子哀求迈韦斯放他
一马,结果获对方放走。

警方于去年十一月拘捕迈韦斯,由于食人在德国不是犯罪,他被控谋杀,但他有信心可
获轻判。他说:「我认为,我四、五年后便可出狱,我并不是在违反任何人的意愿下杀
人。」

迈韦斯现被控谋杀罪,但他称布兰德斯是自愿被杀的,并相信他的刑期不会很长。德国
警方则称将扩大调查范围,查看有没有其他涉案人士,及追寻四百三十名曾登入聊天室
的男子。 太阳报报导说,人吃人是不少电影小说桥段,例如虚构的《沉默的羔羊》,
又或如依据真人真事改编的《天劫余生》,但现实中的吃人狂魔行为更令人毛骨悚然。
一九八一年六月十一日,在巴黎的日本人左川以诚,邀请二十五岁的荷兰女同学哈特韦
尔到他的寓所一起朗读诗歌。当哈特韦尔在客厅大声朗读时,左川在背后向她开枪,并
在奸尸后吃哈特韦尔的肉。

左川后来将尸体遗弃路边被人发现遭拘捕,结果发现他患有严重精神病,左川被关进精
神病院四年后,法国当局因无法支付他的费用,把他驱逐回国。由于当时日本的法律没
有规定被驱逐回国的日本人,必须继续关柙,左川重获自由,更成为色情影星。

美国吃人狂魔萧克罗斯在七二年因杀人被判处十五年徒刑。获释后再次杀死十一人,他
声称吃过一个十一岁男孩的生殖器和心脏,还吃过三个妓女的生殖器。 对于德国食人
魔的凶残行径,香港行为心理学家李宝能指出,凶徒可以麻木不仁地将死者的尸体肢
解,再冷静地把各种器官分门别类地放好,是因为凶徒早已将人的生命「物化」,故不
会感到惊慌或难过。

香港中大精神科教授李诚表示,残杀或肢解案时有发生,例如香港便有林过云一案,犯
案者通常是心理变态、反社会或对受害人怀有极端的憎恨,而且经过细心的策划。犯案
是由于性格心理异常,并不是精神病,但食人肉则极少发生,因为一个人冲动或仇恨只
会杀人,不会想食人,今次可谓罕见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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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月16日,迈维斯再上法庭。


“回想起那些场景,我也感到害怕。求上帝饶恕我的罪行!”1月16日,震惊欧洲大陆、堪称“犯罪史上最为恐怖的杀人碎尸案”,在法兰克福重新开庭审理,“食人魔”迈维斯终于在德国联邦法院的法庭上进行了忏悔。

    邪恶罪行令人发指

    2000年底,40岁的电脑技师迈维斯化名弗兰克在网络论坛上发布广告:“你是年龄在18岁到30岁之间、体型健硕的男子吗?来找我吧,我会吃掉你。
”此广告一发出,竟有400多人与迈维斯联系,其中4人与迈维斯见了面。可到真要被杀时,他们都害怕了,于是迈维斯放走了他们。

    2001年,43岁的芯片设计师布兰德在网上与迈维斯一拍即合。3月9日晚,布兰德如约从柏林赶到迈维斯的家。随着收音机播放轻柔的音乐,迈维斯抚摸着他的肩膀、脖子和脸颊,悄声说:“别担心”。两个人抽了一会儿烟,迈维斯拿出20多粒安眠药让布兰德吞下,又给他灌下大半瓶杜松子酒。几小时后,迈维斯带着昏昏欲睡的布兰德来到厨房,将其生殖器切下。随后布兰德起身走进浴室想洗去身上的血,迈维斯则悠闲地躺在沙发上读起了小说。

    失血过多的布兰德开始神志不清了,但他还用手抠伤口,希望自己快点死,并请求迈维斯把他杀死。迈维斯没有这么做,他希望布兰德因为失血过多自己死去。最后,布兰德疼得不能动了,迈维斯以为他死了,把他搬到桌子上,一刀切了他的喉咙,再用铁钩钩住尸体,挂在厨房的屋顶上。

    接下来,迈维斯像屠夫一样把布兰德的尸体切成很多块,并在随后的几天里当晚餐吃掉。更令人发指的是,迈维斯将吃人的过程全部录了下来。他后来在欣赏自己的“杰作”时才发现,当他把布兰德放在桌上杀掉时,这个可怜的人还有微弱的呼吸。

    重审恶魔顺应民意

    2001年7月,一名学生在聊天室中得知迈维斯的吃人行为后,立刻报了警。几个月后,迈维斯遭警方逮捕。初审时,由于有证据表明受害者是自愿被吃掉的,卡塞尔州立法院判定迈维斯的行为属于“应请杀人”。由于德国没有关于吃人的法律条文,州立法院最后以过失杀人罪判处他8年半监禁。法官解释说:“食人行为处于刑法的边缘地带,对此我们缺乏处理经验。”

    这起发生在现代社会的食人案震惊了德国,民众普遍对法院的判决感到不满,认为法律对迈维斯过于仁慈。检察院也多次提出,迈维斯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怪异癖好而杀人。今年1月12日,在强大的社会舆论压力下,德国联邦法院开庭重审迈维斯。此次重审将持续到3月份,如果陪审团认可检察官的指控,迈维斯可能面临无期徒刑。

    危险风气值得警惕

    面对检方的声讨,法庭上的迈维斯非常后悔,他说:“我只有在监狱中接受辅导才感觉解脱,希望其他食人狂都去接受心理治疗。”德国暴力犯罪专家认为,吃人恶习源于人的病态心理,而迈维斯拥有极端矛盾分裂的个性。《图片报》等媒体还指责,好莱坞把食人恶魔的故事拍成电影是对这种犯罪行为的鼓励和纵容。

    柏林警察局的一位警官说,迈维斯案并不是孤立的,目前在德国至少有800多人通过互联网“交流”着吃人的狂热欲望。尤其在一些青少年中间,存在着崇拜“食人魔”的危险苗头。德国的一支摇滚乐队还曾写过一首名为“我的身体”的歌曲,表达对迈维斯的崇拜。甚至有书商、制片商看中畸形故事的吸引力和市场潜力,愿意出高价,将迈维斯的事写成书、搬上银幕。迈维斯的忏悔可以说是对这种危险风气的严重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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