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Boy 發表於 2005-8-1 20:39:33

[新聞] 燒交通船 4死35傷

記者陳崑福、林順良、許正雄、潘柏麟�屏東縣報導08/01 03:42


行駛東港、小琉球的交通船「觀光號」昨天在前往小琉球途中起火沉沒,一百四十五名乘員擠在船上待援,一名乘客(右二)受不了高溫沒穿救生衣就往海中跳,場面驚險。
圖片�聯合報讀者提供



行駛屏東縣東港、小琉球間的交通船「觀光號」,昨天中午在距琉球約二點五浬處失火,船上一百四十五名乘員跳海,經海巡署及鄰近漁船馳援,仍有四人溺斃、卅五人受傷。
失火的「觀光號」交通船在大火後約三小時沉沒,獲救者多人指上船時,船員沒有教大家使用救生衣,滅火器也無法使用。屏東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莊榮松表示,船難確定是人為疏失,漏夜偵訊船長戴鳳觀(六十歲),追查相關人員刑責。

死亡四人是股東張乾坤(四十八歲)、來自雲林的旅遊團帶團者陳柑枝(六十歲)及團員陳連科(六十八歲)及簡玉霞(四十四歲)。

「觀光號」昨天中午十二時廿分由東港鹽埔安檢所出航前往琉球鄉,乘客一百卅五人,包括廿二名小孩,船員七人,出航約廿七分後,在距小琉球二點五浬的海域失火,濃煙不斷竄進高空。

海巡署據報,派出七艘巡防艇救援,琉球鄉的救護船在鄰近捕蝦的漁船均投入救援,將大部分乘客陸續救起被送回岸上後,餘悸猶存。

檢警傳訊船長戴鳳觀,他供說,交通船引擎等均定期保養,滅火器等消防設備也定期更換,確保堪用狀態,不知道昨天中午引擎起火後滅火器會失去功能。警方已將他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移送地檢署複訊,檢方要追查船上人員在乘客上船後未教導緊急時如何使用救生衣等逃生設備。是否因維修不落實釀成悲劇,也是檢方追查重點。
http://yam.udn.com/yamnews/daily/281913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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