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 29日 星期五
屯門公路巴士被撞墜坡釀成21死20傷意外中涉案貨櫃車司機被判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罪成。
法官在判詞中指出,雖被告李秋榮( 53歲)沒有超速駕駛,但在遇到意外時,反應恐慌,造成慘劇,他當時的反應就像一個沒有接受過訓練的司機。法官希望運輸署及教授駕駛的人士能做好培訓工作,避免再有類似慘劇發生。
在2003年7 月 10 日清晨6 時 30 分,屯門公路發生歷來最慘烈車禍,一輛雙層九巴在汀九段被一輛切線的貨櫃拖架撞及,失事撞斷三截防撞欄直墮 30 米深汀九村山坡,釀成 21 死 20 傷慘劇。涉及車禍的貨櫃車司機事後被警方以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罪名拘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