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PowerS.Net

 找回密碼
 註冊
搜索
查看: 5262|回復: 2

[轉貼] 為甚麼象棋中的「兵」、「卒」各有五個?

[複製鏈接]
發表於 2010-3-27 14:51:07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象棋是頗為流行的棋藝活動之一,棋子中除雙方的將帥各設一個外,士﹙仕﹚、相﹙象﹚、車、馬、炮紅黑雙方都是兩兩成對,但唯獨「兵」、「卒」雙方各設五個,而不是設三個或八個,這是為甚麼呢?

象棋的特點是採用兵戰形式,也就是一種模擬戰爭的遊戲。象棋是古代戰爭形式的一種反映,也是中國古代兵戰與兵種名稱所留下的珍貴史料。

比如棋子中的車、馬,就是因為古人有車戰和馬戰而產生的,簡單的說它們就是古代的騎兵。所以「兵」、「卒」雙方各五個的設置,其實是跟古代兵制有關。

在夏朝的兵制中,軍隊是由夏王掌握,雖以步兵為主,但車兵也開始出現。此時軍隊數量不多,也沒有所謂的常備軍,只有由貴族組成的平時衛隊,保衛著夏王。

如果戰爭發生,夏王必須臨時徵召諸侯組成軍隊迎戰抗敵,武器則多為木石製造的戈、矛、斧、殳以及弓箭,也有少許青銅兵器,但都供車兵的貴族階級使用。

而商朝兵制則是繼承夏朝制度,同樣商王是軍隊最高統帥。兵役制度主要採臨時的徵兵方式,這種徵兵制是由平民和奴隸擔任,在當時稱「登人」。

根據古代文獻和甲骨文記載,商朝軍隊的編制,約在武丁及其以後時期已有「師」、「旅」、「行」之等級編制,軍隊是由步兵和車兵組成,分組並協同作戰。不過作戰主力也逐漸由步兵轉為戰車,以五輛車為一組,二十五輛車為一大組,每輛車有兩匹馬拉著,車上有甲士三人,居中者駕車,在右者握戈,在左者持弓,而步兵則簇擁在戰車的兩側和後面。

周朝兵制雖承襲商朝制度,但加以改良發展後,成為古代社會兵制的典型。周天子為全國軍隊的最高統帥,除建立了強大的常備軍。

兵役制度採取徵兵制度,但仍存在著鮮明的等級色彩。軍隊的主力軍種是車兵,並沿用商朝的戰車制度。據《周禮.地官.小司徒》記載:「五人為伍,五伍為兩,四兩為卒,五卒為旅,五旅為師,五師為軍。」因此一軍約有一萬二千五百人,可見在周朝就有定制的軍隊編制了。

象棋中的「兵」、「卒」是取自周朝兵制,而周朝的兵卒都以五為遞增的基數,所以象棋的兵卒也就以「五」為基準了,「五」是周朝的兵制單位。

周天子是擁有六軍的武裝軍隊,並按分封原則,規定天子直轄以及諸侯國掌握軍隊的數量,如《周禮.夏官.司馬》上載:「凡制軍,萬有兩千五百人為軍,王六軍,大國三軍,次國二軍,小國一軍,軍將皆命卿。二千五百人為師,師帥皆中大夫。五百人為旅,旅帥皆下大夫,百人為卒,卒長皆上士,二十五人為兩,兩司馬皆中士。五人為伍,伍皆有長。一軍則二府六史,胥十人,徒百人。」六軍指的是天子的部隊。

春秋時自周平王東遷後,各諸侯國趁機建立自己的軍備,所以各國軍隊的最高統帥不再是周天子,而是各國的國君。這時兵種除步兵、車兵、舟師外,還有新出現的騎兵,而車兵是各國的主要兵種,戰爭方式也以車戰為主。

但有人把春秋時期的步、車、騎合稱為三軍,因此後來就以「三軍」做為軍隊的泛稱。到了戰國時,兵役制度是以郡縣為單位的徵兵制,農民是主要徵集對象。除徵兵制外,各國還兼行募兵制,群豪為了爭雄稱霸,兵員數量也因此大增。而騎兵在此時已發展成為獨立的兵種。

至於秦朝兵制則以軍權高度集中和軍隊高度統一為主要特徵。

各級地方政府也設有主管軍事的職官,從中央到地方,形成一套完整的以皇帝為最高領導的高度集權的軍事領導制度。兵役制度採取徵兵制,軍隊以步兵為主,同時還有強大的騎兵和水師。

漢承秦制,西漢軍隊的最高統治權在皇帝手中,除護衛京城的南北軍外,還有地方郡國軍。西漢的地面部隊有步兵、騎兵、車兵,水上部隊有水軍,當時稱為樓船士。由於主要作戰對象是匈奴,步兵、騎兵逐漸成為西漢軍隊的主力,也因此建立了健全的養馬制度。西漢初期的兵役制度是徵兵制,特點是將勞役和兵役合而為一,稱搖役。漢武帝之後,在實行徵兵制的同時還實行募兵及發罪犯為兵的制度。

東漢時募兵制開始全面實行,招募的對象主要是農民、商賈和少數民族。招募方法採募以財物和免除賦役兩種,但募兵制導致了軍隊戰鬥力的衰弱,同時也給地方豪強和官吏造成武裝割據的便利條件。

隋唐以後,各朝代的兵制大多沿襲漢制。但是,不管兵制如何演變,士兵的基本建制單位大多維持五人之伍,所以這也就是為甚麼象棋的「兵」、「卒」各有五個的緣故了。
發表於 2010-3-28 12:23:23 | 顯示全部樓層
good!!!!!!
發表於 2010-3-29 01:59:00 | 顯示全部樓層
因為唔可以人多蝦人少....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小黑屋|Archiver|手機版|InPowerS.Net

GMT+8, 2024-3-29 07:37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