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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戰篇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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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6-1-15 18:34:27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孫子曰:凡用兵之法,馳車千駟,革車千乘,帶甲十萬,千里饋糧,則內外之費,賓客之用,膠漆之材,車甲之奉,日費千金,然後十萬之師舉矣。其用戰也貴勝,久則鈍兵挫銳,攻城則力屈,久暴師則國用不足。夫鈍兵挫銳,屈力殫貨,則諸侯乘其弊而起,雖有智者,不能善其後矣。故兵聞拙速,未睹巧之久也。夫兵久而國利者,未之有也。故不盡知用兵之害者,則不能盡知用兵之利也。  

善用兵者,役不再籍,糧不三載﹔取用于國,因糧于敵,故軍食可足也。  

國之貧于師者遠輸,遠輸則百姓貧。近師者貴賣,貴賣則百姓竭,財竭則急於丘役。力屈、財殫,中原內虛于家。百姓之費,十去其七﹔公家之費:破軍罷馬,甲冑矢弩,戟盾蔽櫓,丘牛大車,十去其六。  

故智將務食于敵。食敵一鐘,當吾二十鐘﹔箕杆一石,當吾二十石。  

故殺敵者,怒也﹔取敵之利者,貨也。故車戰,得車十乘已上,賞其先得者,而更其旌旗,車雜而乘之,卒善而養之,是謂勝敵而益強。  

故兵貴勝,不貴久。  

故知兵之將,民之司命,國家安危之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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